察往知来,感知习近平的大历史观******
(近观中国)察往知来,感知习近平的大历史观
中新社北京10月10日电 (记者 黄钰钦)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不久前的烈士纪念日,中国最高领导人习近平来到天安门广场,出席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仪式。2014年,中国将每年9月30日设为烈士纪念日。此后,习近平连续9年在当日出席纪念活动,铭记历史、缅怀英烈。
在习近平的推动下,中国以立法形式确定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烈士纪念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等。在具有特殊意义的日子里,每一次庄严纪念都是一次对历史的回望,也像打开一扇窗口让外界从中感知习近平的大历史观。
历史观是人们对社会历史总的、根本的看法,是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历史,习近平尤为重视,他反复强调,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历史是最好的老师、历史是“最好的清醒剂”。
有评论指出,习近平对历史的高度重视,构成其大历史观的基础。他将历史看作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形成、发展及其盛衰兴亡的真实记录,是前人的“百科全书”。他还曾在会见外宾时说:“我们从哪里来?我们走向何方?中国到了今天,我无时无刻不提醒自己,要有这样一种历史感。”
习近平对历史的重视,体现在一些细节中。例如,近年来,在习近平发表新年贺词时,细心的人们通过电视画面看到他身后的书架上有《党史札记》《史记选》《世界通史》等大量历史典籍。
这样的重视,还体现在看待历史的维度上。习近平在谈及世界历史时,将其比作“人类最好的老师”;说到民族历史时,他认为“是一个民族安身立命的基础”;论及学习中共党史,习近平将其看作是广大党员、干部的一门“终身必修课”,强调“不仅必修,而且必须修好”。
“这种历史观是以宏阔的大视野来观察历史,将现在同历史发展逻辑联系起来,并汲取经验用于未来发展。”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指出,把握历史大势、掌握历史主动是中共的重要经验,总结和吸取历史经验教训,目的是以史为鉴、更好前进。
如何在想问题、作决策时具有历史眼光,关乎治国理政的成效。观察认为,在习近平的大历史观中,历史不仅给人智慧的启迪,更是治国理政的重要资源。
习近平多次指出,“领导干部要多读一点历史”,“知史爱党,知史爱国”,“这对正确认识党情、国情十分必要,对开创未来也十分必要”。在这方面,习近平身体力行。比如,2014年10月13日,习近平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主题正是关于中国历史上的国家治理。在谈及对待历史经验时,他强调,要本着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去之的科学态度,牢记历史经验、牢记历史教训、牢记历史警示。
在习近平看来,历史中的治国理政经验,既包括升平之世社会发展进步的成功经验,也有衰乱之世社会动荡的深刻教训。历史既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透过这样一次集体学习,人们或许能更直观理解习近平所提倡的以史为鉴的“方法论”。
“如何以史为鉴,汲取治国之道,构成习近平大历史观的核心要义。”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张希贤指出,无论是成功经验还是失败教训,都是治国理政的有益借鉴,这才是真正的“以史为鉴”。
而一段时间以来,在国际舆论场中,不时响起歪曲历史、掩盖事实、美化侵略等错误言论的刺耳杂音。人们应该如何正确对待历史?在习近平的大历史观中,外界还可以看到其鲜明的态度:反对历史虚无主义。
“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对于历史虚无主义的言论,习近平在不同场合都坚定予以驳斥,“历史就是历史,事实就是事实,任何人都不可能改变历史和事实”。
——在纪念全民族抗战爆发七十七周年仪式上,习近平斩钉截铁地指出,“任何人想要否认、歪曲甚至美化侵略历史,中国人民和各国人民绝不答应。”
——在出席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时,习近平明确宣示,“历史不会因时代变迁而改变,事实也不会因巧舌抵赖而消失。”
——在出席第七十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时,习近平强调,“铭记历史,不是为了延续仇恨,而是要共同引以为戒。”
——在德国科尔伯基金会演讲时,习近平引述德国前总理勃兰特的名言说,“谁忘记历史,谁就会在灵魂上生病。”
对此,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戴焰军分析称,历史虚无主义的要害,就是抹杀和篡改历史,从根本上否定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政党。对待历史实事求是的态度是真正敬畏历史、尊重历史。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一切向前走,都不能忘记走过的路;走得再远、走到再光辉的未来,也不能忘记走过的过去。”近日,习近平在为《复兴文库》作的序言中,再次强调要“以史为鉴、察往知来”。
历史是过去的现实,现实是未来的历史。当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关键时期,如何把握时代大势、走好中国道路,在厚重的历史里,有智慧的启迪。(完)
坚持问题导向严查公款大吃大喝 狠刹餐饮浪费歪风******
坚持问题导向严查公款大吃大喝
狠刹餐饮浪费歪风
餐饮浪费绝非小事,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事关社会道德风尚,事关良好作风养成。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倡导绿色低碳、全面节约。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全面节约战略”在粮食安全中的精神实质与实践要求,把纠治餐饮浪费问题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常抓不懈、综合施策,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推动全社会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风尚。
层层压实责任,推动齐抓共管
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制止餐饮浪费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
2021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同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粮食节约行动方案》,全党上下坚决落实各项节约措施,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歪风。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把纠治餐饮浪费问题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督促层层压实责任,狠刹奢侈浪费歪风,推动建立长效机制,推动齐抓共管,坚决遏制“舌尖上的浪费”。
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一抓到底。山东省纪委监委把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作为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督查问责的重要内容,纳入政治监督台账,作为廉政谈话、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监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的重要内容,推动责任落实。
立足岗位职责,督促压实责任。陕西省纪委监委把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制止餐饮浪费职责情况作为监督重点,印发《关于对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加强专项监督的工作指引》,紧盯10个职能部门制止餐饮浪费职责履行,明确21项重点内容,推动监管责任落实。紧盯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南方电网公司纪检监察组协助督促公司党组研究提出一系列制止餐饮浪费具体举措,并纳入公司过“紧日子”、推动降本增效的整体部署中统筹推进。
坚持问题导向,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
在各地区各部门的持续努力下,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问题得到有力遏制,全社会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良好氛围不断浓厚。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厉行节约的思想根基不牢固、行为惯性没有彻底扭转,公务活动用餐超标准、虚列开支套取公款大吃大喝等问题时有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紧抓薄弱环节贯通发力,把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的重要方面集中纠治,强化监督执纪。
及时发现问题。山东省纪委监委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餐饮浪费行为纳入“四风”问题举报受理范围,建立专门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江西省新余市纪委监委用好“三公”经费网络监管平台预警信息,实时监测全市“三公”消费动态,2022年以来先后梳理公务接待费用超标、餐饮浪费等问题线索16起,均已按流程转办督办。
强化日常监督。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机关食堂“光盘”行动开展情况、餐饮类经营场所食材浪费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2020年以来,共组织开展明察暗访、交叉互查、专项检查等5000余次,发现问题2000余个。山东省纪委监委在2022年春节和中秋国庆期间组织24个察访组开展交叉察访,发现餐饮浪费问题及时推动整改。
开展专项整治。南方电网公司纪检监察组聚焦企业奢侈浪费突出问题,督促各级党组织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对公司系统所属各单位3136家自有食堂进行规范,并组建五个督导检查组开展监督检查,共发现12个方面30个共性问题,移交问题线索1条。通过专项治理,南方电网公司总部和各二级单位本部2022年食堂成本费用和业务接待费较2020年分别压减5%、10%。
坚持纠树并举,引领节俭新风
纠治餐饮浪费问题,必须纠树并举、久久为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制止餐饮浪费作为作风建设重要内容,推动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淳朴社风民风,带动全社会形成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良好氛围。
坚持长效常治。陕西省纪委监委推动省级层面出台《关于节约粮食反对浪费的决定》,建立粮食浪费行为投诉举报制度;推动职能部门发布《陕西省餐饮业分餐制实施指南》《陕西省文明就餐健康指南》等,巩固提升“舌尖上的浪费”治理成效。浙江省衢州市试点“公务餐”改革,打通市域范围496家食堂,供干部开展公务活动前在线就近预约,通过制度重塑、流程再造,实现公务“零接待”,全市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同比减少约30%。
加强教育引导。山东省日照市纪委监委在春节、中秋等传统节日期间,向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市民推送廉洁寄语、“山东通”工作提示信息等500余万条,将倡树节约意识与温馨祝福有机融合,营造了廉洁自律、文明过节的良好氛围。云南电网公司纪委督促责任部门通过集体承诺、发放“光盘卫士”标志牌、建立黑榜通报曝光等方式,有效制止餐饮浪费。
推动移风易俗。浙江省纪委监委会同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规范省管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若干规定》,推动全省99.6%的村社制定村规民约,自主约定控制婚丧喜庆事宜的餐标,一些地方推出“办酒不铺张”倡议菜单,每桌餐标不超过400元。陕西省纪委监委督促省委文明办在全省持续开展“文明餐桌”实践行动,推动“文明餐桌”融入村规民约,形成文明用餐新风,充盈文明节俭之风。(中国纪检监察报 记者 陆丽环)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